Friday, November 21, 2008

stop fooling us !!!

〈澳門23條立法的條件與時機〉 郝志東



「其實沒有人會認為不應該制訂法律以維護國家安全,但若硬要說現在是最好的『時機』,『條件』也最成熟,則反而讓人詬病。」

「其實,香港的立法『條件』和『時機』都比澳門成熟。香港的立法會和行政長官的普選已經有了一個路線圖和時間表,而澳門沒有。香港政府的施政能力、執法能力較澳門 ,其公民社會(包括媒體)也較有力。因此,如果說需要為二十三條立法的話,應首先在香港,而不是在澳門。 」

『因此,正如文章開頭指出,立法的條件和時機成熟不成熟,都是決策者的一念之差。《國安法》草案除了應說明『不鼓吹暴力的言論、思想和行為無論其多反動都不能入罪』、界定什是『國家機密』之外,也沒有什麼太大的問題。你可以擺出來一千個一萬個理由說澳門應該就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但是不要說澳門的條件和時機都比香港成熟,因為那不是事實。」




為什麼要將整件事簡單化至「反對=不愛國」?
這裡難道已容不下理性的思考與深度分析
只能讓一面倒之意見沸沸攘攘?

荒謬。

1 comment:

Anonymous said...

師妹不明,你有無睇過毛語錄呀??

共產黨是不怕批評的,因為我們是馬克思主義者,真理是在我們方面


所以反對就是錯,就是不愛國,像我這樣的頑童情節較輕,不過是妖言惑眾、蠱惑人心而已~~~哈


拔圖齋 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