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需接受法律制裁
但我確實對「維護國家安全法」,即所謂的23條「高票通過」
相當嗤之以鼻
從推出到諮詢不足兩個月
有沒有想過有關法律是否真正進入社會大眾?
有多少人知道你們在搞甚麼?條文裡又在講什麼?
在澳門生活的人
大概都很清楚澳門人的被動與逆來順受
我明白當然一個人不願意了解你們無法強迫他去聽有關的事情
但事實上立這條法關乎所有人
誰都無法置身事外
那些法規到底是保障還是限制, 我說不清
在基本的推廣工作都沒有做好的情況下
拜託你們不要在那裡說廢話
這徹頭徹尾都是一場小圈子遊戲
你憑甚麼說有「很好的民意基礎」?
去你的!
再說
無法反對之下你要通過就通過
為什麼還要粉飾太平
要急不及待宣告你向誰靠攏以便為自己爭取更有利位置?
那些廣告與「堅持支持23條立法」的人群
都是一場場可笑又荒謬的表演
在拉扯中
慢性死去的可能就真的只有國王
除了質疑自家政府的執法能力
也只希望每個人都對自己誠實
有些真心話不必說出來也起碼要對自己坦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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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起了一段話
是侯文詠小說《靈魂擁抱》裡一個主播的心聲
此時此刻, 也是我的
「這樣播報時,她忽然覺得一陣說不上來的荒謬湧了上來。她現在在做甚麼呢?她又是誰?是新聞報導裡那個長期受到騷擾的宋菁穎嗎?還是這個故作客觀冷靜的新聞主播宋菁穎?那個宋菁穎是這個宋菁穎嗎?如果是的話,她怎麼能夠忍受這個宋菁穎事不關己的態度和表情?如果不是的話,這個宋菁穎又是什麼呢?是讀稿機?還是另一個本位主義、事不關己、怕事推託的共謀?」
對工作的氣餒
莫過於此
也是最深最根本對自己一直留下來的質疑
我大概不可能成為一個好演員
因為我根本不能說服自己接受那個飾演已久的角色
6 comments:
朋友, 開心就好~
盡能力幫助可以幫助的人
一樣可以發光發熱~
朋友, 開心就好~
盡能力幫助可以幫助的人
一樣可以發光發熱~
我了解這種媒體工作者的無奈,別說在澳門,就算在台灣,也會有屈服於公司立場下的時候。我曾經訪問過一位在自由時報負責跑馬英九路線的學姐,我問她說,公司立場那麼明顯,你怎麼做平衡?
她說:她會儘量做到平衡,但有時沒得上稿就算了。
我是覺得,sara工作上就沒辦法,因為體制上不是我般蟻民可做到什麼,盡力就好。
但可以尋找別的途徑來達到影響和改變。
最近我便覺得 文化創意是個好方法。
因為文化創意代表著”思考反省”的甦醒。
講了那麼多廢話,言下之意是,sara加油阿 別灰心!
lis,你知道嗎,
我現在已經比剛開始工作時好很多,
「難以改變體制」是事實,
也實在不是一兩個人就可以改變那層壓已久的問題
何況很多人(特別是有權力的人)根本不會覺得那是個問題,也不想去驚動它
我現在在想的, 首先是叫自己別太心急, 把現在的經歷與想法先累積起來
有一天當時機成熟, 或自己有能力, 就開始一點點去做
我很同意你說的
文化創意會是一條途徑來推動改變
目前也在留意類似的消息與機會
所以...
一起加油!!!
btw你是不是也決定回來了啊
ya
我在天下的工作到三月底,4月中便會回家了!
工作還沒開始找,因為這裡太多事情要忙了
想說回家了再慢慢找
到時再約大家出來吃飯唄
而且我聽說學弟榮也在澳門某媒體工作,我居然不知道!實在愧於當他學姐阿XD 都沒有照顧他 哈哈 我自顧不暇了
see you then!
好
等你回來找我啦學妹
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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