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棵病樹,一個舊兵營/忠
花幾百塊過海看一個戲,看來很奢侈,然而,花幾百元去看人家如何在一個演出重塑城市的歷史──我城是這樣建成的,應該是物有所值的。香港進劇場的《樓城》,走訪了廿六不同界別、階層的香港人(當中包括前殖民地高官、城市規劃師、保育人士、政治人物、文化評論人和紥鐵工人等),然後在舞台上將他們的說話,以各種劇場元素演繹出來,從一個側面梳理出香港的城市史。這類題材的表演,在澳門很少有。究竟是兩地文化差異太大,不需要出現這種演出,還是澳門人──那怕是藝術家,都只愛在自己的房間裡鬱鬱寡歡,根本沒有意慾去創作一些與社會有更密切關係的藝術作品?也難怪,又要進行訪問,又要將資料有系統地整合成劇本,再結合舞台元素呈現出來,當中所花的時間與心思不少,澳門人一般很少費時在這些看來並不切身的問題上,用最快速度達成最近的利益才是今日在澳門的生存之道。就像近日政府清拆舊望廈兵營的例子,效率之高,完全超越了理智。
建築物之罪
十一月八日,工務局稱舊望廈兵營「受今年雨水較多的天氣影響,由於俾利喇街舊望廈兵營地段地勢較高,與路面高度差約八米,部分沙泥有向後方空置地段傾瀉的危險。」我第一個反應是:究竟是誰讓這個具歷史價值的建築物(即使沒被列入受保護的名單中)變成這麼「危險」?究竟澳門還有多少具歷史價值的建築物被荒廢成有安全及衛生問題,然後又被判死罪?出問題的當然是建築物本身,但更大的問題卻是出於擁有者和管理者身上。像舊望廈兵營這類公共財產,由全澳市民共同擁有,我們究竟有沒有在它要消失之前,認識到它的歷史價值?而負責管理這些公共財產的政府部門,又該如何防止這種本土歷史的悲劇不斷發生?它的物質價值是它的地面將來可用作興建公共房屋,以回應「在私人市場購買房屋有困難的夾心階層」的訴求,但在這個建築物背後的非物質價值,卻更是難以估算的,或者說,這些「非物質」的價值更需要足夠的時間才能被估算出來。我們在保護歷史文物的態度上保留了澳門人的「悠閒」傳統,但在破壞歷史記憶的動作上卻總是速戰速決,不留餘地的。
一棵樹之死
年尾結算,澳門今年有兩幕動人新聞,一是某次民署職員到竹灣斬樹,有泳客上前阻止,並與職員理論;另一則是舊望廈兵營要拆,熱心人士找出了兵營的底細,提醒大家兵營的歷史價值。這兩次事件之所以感動人,絕非在於它與政府作對,而是發現澳門人對自己生活的地方的認同感和使命感。海邊暢泳不外乎想放鬆嬉戲,一棵樹的生死有什麼好管?提出兵營有歷史價值的人更傻,一個荒廢已久的地方,拆了重建成讓人暫借作安居之所,反對?不但與政府對抗,還要跟等屋住的人對抗,背起這些「罪名」也要翻箱倒櫃找資料,為的又是什麼?惋惜一棵樹的死亡,追認一個廢置空間的歷史,掀起一些波瀾,搞亂了那種被濫用的「和諧」,相信他們沒法子撈到什麼好處甚至政治本錢,那不過是出於對澳門這片土地的認同和愛;反而令人不解的是那些隔一段時間就要斬一棵的病樹,是因為什麼而生病?管理這些澳門人共有資源的人,為什麼每每要等到那資源耗至盡頭時,才走出來宣佈它的死訊?
「對這裡有感情,同時無力感強烈。」
同樣道理,一個地方、一個建築物的歷史價值,究竟要用幾多時間才可以評定出來?既然「沒有足夠理據證實」望廈兵營建於上世紀二、三十年代,也就是說的確有些未算「足夠」,但卻是存在的可能性,而且文化部門現有的「史藉」上未有記載,也不代表某段歷史並不存在,既然有市民認真提出了可供參考、查證的資料,為什麼不可以多延緩一下工程?如果那裡安全和衛生真的有問題,是不是必須以完全「清場」的方式來處理?是不是要在未有深入辯證的情況下,絕對否定其歷史價值?現在我們看到的是,民間展示出來的資料是比較客觀詳盡,而且提供了節衷的解決方案,對比起來,官方的回應卻是草率、空泛而缺乏討論餘地的。
近日途經塔石廣場,見舊愛都酒店外牆被紅白藍帆布包起,頓時又令人記起許多兒時記憶;跟朋友討論,大家都不清楚愛都究竟屬於公有還是私有物業,上網一查,發現都是一些政府呀、財團呀的發展或換地大計,有關這個建築物的建築特色與歷史意義卻鮮有提及。上周看香港進劇場《樓城》時,一句常常重覆出現的台詞:「對這裡有感情,同時無力感強烈。」實在也適用於此情此景,一般市民只可以抱緊各自的認同與愛,張著口看著城市記憶的流逝。
原刊於澳門日報。新園地。眾藝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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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不滿與憤慨
原來都源自於
不捨和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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