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June 03, 2008

"born to be a witness".


為了演藝的事情忙個不停
每天只睡4,5個小時變成等閒事
但非常享受
戲劇這回事讓我越來越興奮

越來越 喜歡

對 就是喜歡
就像喜歡張震和卓韻芝一樣
阿芝字字硃磯得彷彿每句都可以quote起來一樣

因為喜歡所以爭取

TRAVIS要在香港開演唱會
非常開心
雖然覺得780很貴所以買了480
大概是山頂中的山頂位
但想到能現場聽到TRAVIS就很值得
天呀 喜歡七年了耶
他們還一手創造了還不錯聽的COLDPLAY
他們的《PARACHUTE》也是百聽不厭


再過幾天就要去台灣啦
一年前後就有種人面全非的感覺
雖然行程上未能100%隨心所欲
不過沒關係啦   反正一定會再去的!

還有謝謝phyllis
妳真是個貼心的好姑娘
哈哈哈 :D



6 comments:

Penny said...

TRAVIS呀~~
台灣呀~~~~
啊啊啊啊啊啊~~~~~

阿離 said...

一齊啦一齊啦啦啦啦啦啦啦啦啦啦啦~~

Penny said...

點一齊呀

阿離 said...

買飛囉

Anonymous said...

你會黎台灣a?

Anonymous said...

haha...我哪有貼心呀...傻豬黎o既*o*

咦...點解又去台灣o既?

anyway, 祝你玩得開心d啦~~~~~~~~~